samedi 26 mars 2011

三月二十三日 撒母耳記上

今天小組在婉玉家,趁著婉玉出發到埃及之前,大家聚集在一起享受午餐、和Feeling玩耍,參加的有志仁、小敏、哲妍、婉玉、謝青和Emma、智綺、何艷、馨梨和妹妹、蕙心。除了很久不見的何艷、馨梨之外,謝青難得帶了Emma來到婉玉家,Emma玩得不亦樂乎,希望天天都來玩呢!午餐過後,由志仁繼續帶我們看撒母耳記上。這一次的查經進入二王的部分,從掃羅王開始看起。

掃羅是以色列國的第一位王,從這時候開始有了國的概念。早在申命記,神早已經吩咐將來立王的作法,17 :14-15「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撒母耳記上8 :19-22「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將這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撒母耳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各歸各城去罷。」

那麼,掃羅這個人的外表與個性如何呢?

9 :2「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掃羅,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人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

5-10「到了蘇弗地,掃羅對跟隨他的僕人說,我們不如回去,恐怕我父親不為驢掛心,反為我們擔憂。僕人說,這城裡有一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我們不如往他那裏去,或者他能將我們當走的路指示我們。掃羅對僕人說,我們若去,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我們囊中的食物都吃盡了,也沒有禮物可以送那神人,我們還有甚麼沒有。僕人回答掃羅說,我手裡有銀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可以送那神人,請他指示我們當走的路。(從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問 神,就說,我們問先見去罷。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掃羅對僕人說,你說的是,我們可以去,於是他們往神人所住的城裏去了。」

→從這一段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發現掃羅是一位考慮別人的想法(面對父親會擔憂)、接納意見(面對僕人的建言)和注重禮節(送甚麼給神人)的人。

10 :1「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掃羅的頭上,與他親嘴,說,這不是耶和華膏你作他產業的君麼」

→君王、先知和祭司這三個職分是需要膏立的。膏立並不是只拿瓶油到上去的一個象徵動作而已,而是成為新人。所謂的「膏」就是神的靈。

→這裡我們看見神作事的法則之一:看看有沒有神的靈與人同在。

11 :12-15「百姓對撒母耳說,那說掃羅豈能管理我們的是誰呢,可以將他交出來,我們好殺死他。掃羅說,今日耶和華在以色列中施行拯救,所以不可殺人。撒母耳對百姓說,我們要往吉甲去,在那裡立國。眾百姓就到了吉甲那裡,在耶和華面前立掃羅為王,又在耶和華面前行平安祭,掃羅和以色列眾人大大歡喜。」

→掃羅被膏為王之後,有人不服,但是掃羅並未理會他們。擊敗非利士人之後,掃羅也沒有藉此殺掉不服他的人,而是一種得勝卻不復仇,一種寬容,敬畏神,以神為首的態度。

但是掃羅的網羅在哪裡呢?為什麼神後悔膏他為王,而揀選了大衛呢?

13 :5-14這一段經文在講掃羅沒有等撒母耳來,就自行獻祭的事件。10 :8「你當在我以先下到吉甲,我也必下到那裡行燔祭和平安祭,你要等候七日,等我到了那裡指示你當行的事。」撒母耳早就在與非利士人打仗之前,告知掃羅要他怎麼作,神對於這中間發生的事都一清二楚。

為什麼掃羅會等不及撒母耳來就自行獻祭呢?人數稀少的以色列人(三千人)面對強敵非利士人,車有三萬輛,馬兵六千,步兵像海邊的沙一樣多,根本就驚慌失措膽戰心驚,有些百姓已經自己躲起來了,撒母耳卻遲遲未出現,可想而知掃羅的壓力很大,他一看見百姓散去,為了不讓更多百姓離開,於是自己獻祭。

→其實這是神對掃羅的一個考驗,考驗他是否真的信靠順服。12節「所以我心裏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這一節當中的恐怕二字,顯明了掃羅心中的懼怕,而這個懼怕正是他的網羅。

→我們的生命中,神有時候也會放下考驗或考試,我們常常會以事情是否順利為首要,然而屬靈生命上有沒有考對題才是最重要的。

另一個事件在14 :24-46:掃羅要百姓起誓不可進食,全力追趕散逃的非利士人,兒子約拿單不知情擅自吃蜜,還吩咐百姓也一起吃好補充體力繼續追敵人,掃羅知道以後要查明此事,起誓不管是誰做了這事一定殺;後來知道是約拿單,他又起誓願神眾罰他,百姓陳明情況之後,約拿單免於一死。

→這一段經文當中,我們看見掃羅常常起誓,自己或要百姓起誓,但是他做這些事的時候有沒有先問神?神有要他叫百姓起誓不得進食嗎?從這裡可以讓我們想想服事,某些服事,或者是我們手中的服事,看起來是好的屬靈的,但是不是神吩咐的呢?如果不是出自神的話,就不算為屬靈的事。有時候我們為主大發熱心,但是卻不一定出自神,就像掃羅他都沒有問自己,這樣作究竟對不對,是不是神要他作的。

這當中,我們也看見掃羅面對約櫃的態度,14 :18-19「那時 神的約櫃在以色列人那裡,掃羅對亞希亞說,你將 神的約櫃運了來。掃羅正與祭司說話的時候,非利士營中的喧嚷越發大了,掃羅就對祭司說,停手罷。」

→約櫃象徵了神的同在,掃羅確實有想到神,想到打仗的時候需要神的同在,所以叫人把約櫃運來,但是情勢一改變(非利士人亂了互相殺害),他的態度也馬上轉變,好像就不需要約櫃了,叫人立刻停手。

→我們的行事作為究竟是為自己而作,或者真正討神喜悅呢?

雖然47-48節說明了掃羅的戰績,也讓我們看見,人常常會用外在的成功或服事的能力、果效和恩賜來斷定一個人。

15章是一個重要的事件,耶和華要掃羅滅盡亞馬力人,包括了牲畜;但是掃羅沒有遵行神的命令,沒有殺了亞馬力人的王,看見上好的牛羊也捨不得殺。當撒母耳問他的時候,他也沒有馬上認錯,卻先推到百姓身上。15 :20-21「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馬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馬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

→掃羅明明知道那是錯的,但是言詞卻很折衷,他也不完全認為那是錯的,沒看見是自己的貪愛。

22-23「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千萬不要以為我們作的服事和成果是最重要的,卻把查驗神的心意和遵行神的命令擺在次要的位置,我們要調整自己的價值觀,把人本轉向神本。

最後24-25「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現在求赦免我的罪,同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

30「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同回去,好敬拜耶和華 神。」

→這裡請注意「我」這個字,掃羅一心認為這些百姓是屬於自己的,而不是屬 神的;他求撒母耳原諒他,卻不是求神原諒他;他認為耶和華是撒母耳的 神,自己好像認不認這個神也沒關係;他在乎人前的榮耀和人情,重於得罪神,即便得罪神,依然要在人的面前受人的抬舉和肯定。

最後,志仁補充了一些讀經的態度與方法。

→讓我們先憑著信心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神自己的話語,不要用自己的思維方法讀經,不要太快加入自己的意見。我們要用其他經文來佐證,而不只用自己的詮釋想法來認定,而且一段聖經只有一個永恆的意思。

lundi 21 mars 2011

三月十六日 撒母耳記上

今天的小組在謝青家,參加的有謝青、小敏、志仁、哲妍、婉玉、馥賢、智綺和蕙心,內容由志仁帶我們看撒母耳記上。

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看撒母耳記,兩祭司/兩君王;不過今天我們先看兩祭司/兩父母。


兩位祭司:以利/撒母耳

祭司的職責是什麼?獻祭、為民贖罪、將人的需要帶到神的面前。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以利的形象。

3 :1「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

為什麼神不對以利說話呢?1)以利並未好好管教兒子,盡到作父親的責任,以至於兒子行惡,不認識耶和華。他不聽 神的話,也聽不見神的話。2)以利年紀大了,老眼昏花。一開始哈拿默禱的時候,以利還以為哈拿喝醉酒。

另外,當耶和華呼喚撒母耳的時候,我們看見以利的態度。身為祭司的以利很多知識都知道,也知道自己的本分和責任,所以他很清楚教導撒母耳該怎麼回應神,但是自己卻回去睡覺,好像也不急著想知道神為何呼喚撒母耳,對撒母耳說了什麼。以利就好像一位信主很久的基督徒,失去了起初的愛心和那如孩童般單純的心,雖然知識很多,但卻是空的,沒有把知識活出來成為實際。

‧神為什麼揀選一個聽不見祂說話的人當祭司呢?

→那個時代的祭司、先知都是神自己揀選膏抹的,但是揀選人的是神,人也要自己負責任。

‧我們每個人信主之後都是小基督,都有祭司、先知的職分在身上,所以我們要以警醒的態度看待自己的身分,更多認識這個身分帶出的責任。

再來看撒母耳。

撒母耳有三個職分:先知、祭司、士師(審判官:擁有神的同在和公義,告訴百姓哪些行為偏了,哪些正道蒙神喜悅祝福),他也是基督耶穌的預表。撒母耳有能聽的耳,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通常我們如何聽到神的話呢?可以從聖經、講道、透過主內肢體或是環境;神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對人說話,大部分都是透過聖經。

除了有能聽的耳之外,真的聽了之後也要放在心裡,並且行出來;我們也要向神求那願意行出來的決心和勇氣。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兩種不同的父母形象:

首先是以利。

2 :22-24「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阿,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性犯了罪。」

→以利清楚兒子的惡行,但卻只停留在規勸,並沒有以父母的權柄禁止他們。而且之後有一位神人,也就是先知,也來提醒以利這件事情,但是以利卻沒有行出來,有點好好先生的樣子。

哈拿呢?

1 :23「他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罷,可以等兒子斷了奶。」

→這對夫妻對孩子的心意相同,丈夫也很支持妻子的作法。撒母耳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哈拿知道自己在神面前許下的願,倘若有孩子,這孩子屬於耶和華。所以等到撒母耳比較大之後就把他帶到神面前,讓他有機會認識神。這是一種奉獻的心,表明這孩子不單單屬於自己,而屬於神。我們從2 :18-19可看見,哈拿每年都會作一件衣服給撒母耳,表明了母親的愛。

→無論我們當中的姊妹有沒有小孩,都讓我們想想自己有沒有「屬靈的小孩」,有沒有帶人到神的面前認識神。

vendredi 11 mars 2011

三月九日 基要真理深入討論

今天的小組在謝青家,參加的有小敏、哲妍、婉玉、馥賢、葉笛、智綺和蕙心。內容是針對上周的基要真理進行深入討論。

一、你對復活的生命有何經歷和體會?

哲妍表示復活在建立信心方面,有一種罪得赦免並新生的感覺;知道自己被完全的接納,而這種接納在人當中是不存在的;有力量斷絕以前的壞習慣;不再極度害怕死亡,並且帶著盼望的心仰望永生。

小敏則說到自己信主的過程中,面對復活這件事,起初也無法跨越人的理性去相信這件事,但是藉著自己信主前後的轉變,從憂心絕望的思想與生活,到神的喜樂進入她的心靈,整個人重新活過來的過程,讓她經歷神復活的大能在她身上發動。復活這件事,可以說是我們信心跨越的一大步。

隨後帶大家看以弗所書1 :18-19「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小敏也補充說明,在我們未信主之前,靈是與神斷絕的,但是其他一切功能,身體思想情感都有,但是當我們信主之後,靈就重新與神連結在一起。

不過也有姊妹表示,依然很難超越理性去看復活,去相信復活。小敏則說,我們可以藉著每天讀經,邊看邊禱告,求神自己在我們心裡作工。每個人的信心程度不同,認識神愈多信心就愈大,當然有時候在我們使不上力的事情,信心也需要等候。我們憑著信心把事情帶到神面前,信心的增長是從和神的互動而來。

我們覺得自己生活中的產業是什麼?

葉笛說,未信主之前很自然都是想到屬世的東西,文憑啦,經歷啦等等,但是信主之後卻是那一個有神的生命。

神給我們的產業也包括了生活中各種愛的關係,無論是配偶、父母兒女、弟兄姐妹等等,叫我們能用一種更寬闊的眼光去看待這些關係。產業當然也包括了神給我們的才能恩賜等等,我們有沒有做好神的管家,把神賜給我們的一切,從有形的到無形的都好好運用好好管理,並隨時獻上為神所用,因為有一天當我們站在神的審判台前時,我們各人都要向神交帳。

最後,我們基督徒最大的產業,就如大衛所說的,「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就是神自己。

接下來也提到基督徒的四種關係,1)為自己愛自己,2)為自己愛上帝,3)為上帝愛上帝,4)為上帝愛自己。我們可以思想現在的自己處在哪一種關係裡面。

通常人面對苦難的時候會質疑、抱怨、逃避、用自己的力量辦法嘗試解決,而我們在面對苦難的時候,可以問自己能學到什麼?能作什麼?心態上靠著聖靈,願意去接受苦難並交出主權,神定會帶我們到平安之地。

然而這難道是說基督徒面對世界的不公義,只能默默承受嗎?

這一點從個人層面來看,我們要堅信神是公義並耶穌的復活,神是介入歷史的神,而且基督徒並不是出世或厭世觀,而是積極的入世觀,耶穌要我們作世上的光和鹽。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屠殺猶太人,當中就有非常多基督徒的好見證。基督徒在生活中也需要道德勇氣把真理說出來,所以才會有為義受逼迫的人。

二、對於神國子民的身分,你有什麼感受?面對生活中的問題,你是否有經歷神國兒女的不一樣?

葉笛說,有一種被完全接納的感受和安全感,而且教會中的安全和接納和世界很不一樣。

哲妍則分享一種確信神介入自己的生活,確信天父看顧我們,任何事都有神的美意在其中。雖然面對人有時失望,但是卻知道凡事都有祝福與盼望。

蕙心則覺得身為神國子民就有路可走,不如以往常常一有事來到立刻很絕望,覺得一切都完蛋了,而是因著在神裡面,知道就算當下看不見,但是一定有路可走,有盼望。

婉玉最近發現神國子民的身分,讓自己不自覺地產生優越感,反而好像一種陷阱。感謝婉玉如此分享,的確,我們都應該更虛心面對別人的需要,聆聽別人的話語背後的真義與呼求。

三、思想方面,如何操練思想「上面的事」?

哲妍認為只要我們站在真理的根基中,建立對神的認識,同時也愈來愈清楚自己的身分與位置,例如妻子、母親等等,自然就會思念神對這個身分的心意與命令。

小敏則說,我們要時常在主內更新自己的價值觀,就如保羅所說,心意更新而變化,同時提升屬靈的洞察力,才能清楚生命中每件事與自己的關係為何。神會用不同的方式和各人說話,我們不要設定一定要用什麼方式,因為各人信心的地步、生命處境與個性特質都不同,最重要的還是神的話語。

最後哲妍提到以前大家一起讀的《屬神的女人》,最前面提到以賽亞書43 :1-4「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哲妍特別感動的是第四節:「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她說,神看我為寶為尊因為我全然軟弱無法靠自己到神面前,因此基督背負了我的罪為我受咒詛,替我嚐死味,因為父神喜悅祂的獨生愛子所獻上的祭祂把我當做耶穌基督來接納賦予我價值全然的赦免,今天我在神眼裡成了甚麼模樣都因耶穌基督,因此我自己的表現、我自己任何努力的行為,都無法改變任何一點神對我的評價,神都赦免我了與我和好,如果我不斷在自我中心當中,絕對無法與自己和好。

我們可以耶穌基督的名用這一段經文常常宣告,宣告自己是蒙神所愛的兒女,讓這項永不改變的事實成為內心的真實與確信。

samedi 5 mars 2011

三月二日 基要真理 (五)

今天的聚會在謝青家,出席小組的有謝青,志仁,小敏,智綺,何豔,葉迪,婉玉,馥賢。

聚會內容是由志仁帶領我們查考基要真理內容中的:「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以弗所書115-23

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若不是聖靈,沒有人可以明白、了解神。因著聖靈,我們才能知道:1)神的恩召是有何等的指望2)神所應許的基業是有何等豐盛的榮耀3)神向信祂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腓力比書25-11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耶穌雖然本有神的形像,但他卻不與神去搶奪神的榮耀,反而是虛己、卑微、順服。但是我們人卻常不謙卑、不順服,喜歡講why not!十字架上的死,也有一意為「向自己死。」基督自降為至卑,神使他升為至高。路加福音書(1411)上說到:「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神抵當驕傲的人,賜福給謙卑者。

耶穌的名是超乎萬名之上,耶穌的國度是永遠常存。這不同於歷史上對於一些政治英雄人物的崇拜,因為這會隨著時間而消逝;而且歷史上軍事勝利者所創造的國度也都是短暫的,不像神的國是永在的。就像英雄政治人物拿破崙在經歷滑鐵盧戰役的失敗後,他感嘆地體會到:耶穌不費一兵一卒,卻征服了全世界。

以弗所書 25-6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個中文句字讀起來像是在講一個未來式的事情。但是「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個句字在原文希臘文中是用過去完成式,即:這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但是倒底是什麼時候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呢?當我們歸入耶穌的名下那一刻開始。而耶穌是已經復活,升天,所以我們也已與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可是若是有人又問:但我怎麼是坐在天上呢?這就必須憑著我們的信心來相信神所說的話。

腓力比書 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歌羅西書 3:1-10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也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汚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逆之子,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 ,以及腦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國民:身為公民有義務和權利的兩面。

何謂地上的事(屬世)?天上的事(屬神)?一般,我們容易簡單地以為諸如禱告、靈修等事是屬於天上的事;逛街、買東西、工作等事是屬於地上的事。這是一種狹隘的區分。我們不應以事情的種類來區分,重點是在做每件事情時,心中所懷的意念。這如上面經文所說的: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就如淫亂、汚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 ,以及腦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也可參見加拉太書)

屬天的事,會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加拉太書522-23)

另外,何豔姐妹就「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提出她的理解:當我們信主時,我們的靈魂就得救。但身體呢:身體的得贖是否要等到耶穌基督再來?志仁:是的。身體有一天也會復活。但我們的魂,不像靈和身體,魂也要被贖、被更新。何豔:是否可以說心思意念的爭戰就是魂在被救贖的過程?志仁:在這裡用爭戰一詞並不是很好,因為爭戰有撒旦在引誘的意思。這裡我們可以說人的慣性想法需要靠神的話語來被更新,這個過程是魂在被救贖的過程。所以要查考神的話語,在知識上漸漸更新 (歌羅西書39-10)

關於靈(l’esprit)和魂(l’âme)

志仁:一般中文用法的魂字會另人想到那飄飛的魂,但聖經中講的魂,在原文希臘文中是法文的la psyché一字。所以聖經中對此字有時翻譯成心或是血氣。

小敏:神造人時,就給了人身體、魂和靈。魂是與我們的經歷和外在環境等有關,諸如我們的情緒、意志、心理;靈是我們與神交往或是與靈界交往的部分。

志仁:在日常操練中,靈和魂有時很難被清楚區分開,但是當基督徒的靈修越深,這個界限就可越清楚地顯明出來。如同希伯來書412所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希伯來書1218-24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燄、密雲、黑暗、 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所以今天我們不是來到那座頒佈律法的西奈山,我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耶路撒冷。神以天為座位,地為腳凳,有眾天使環繞歌唱讚美神。我們住在基督裡,也就與祂一同坐在天上。